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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家分析身份证加载指纹会不会泄露个人隐私(2)
记者:现在公众有一种担心,就是在增加指纹信息后,会不会对公民的个人隐私造成威胁?我们如何进一步保障?
王教授:其实个人隐私和信息是有区别的,身高等看得见的不是个人隐私,指纹也一样。另外,个人隐私是指对一个人的精神上和物质上、经济上产生不利,因此需要保护不让泄露。指纹对一个人来说,既没有利也没有不利,不能叫个人隐私信息。相反,指纹和其他信息比起来,我认为最没有个人隐私性,所以不存在泄露个人隐私的问题。
在我们现在的身份证上,表面信息比较多,但没什么用。比如印在身份证上的家庭住址,一者容易变动,所以没什么用;二者如果没有变动,是真实的信息,那么这种情况才容易泄露个人隐私。在信息社会如何让信息更安全可靠?8个字:物理分散、虚拟集中。一个人的物理信息可以分散在多个证件上,但是网络上可以集中起来,比如说学生证上面,只要有照片、姓名、身份证号码就行了,一旦需要其他信息,直接到身份证网络中心去查就行。这样就可以避免个人信息被他人大规模盗用。
记者:从一代身份证过渡到二代身份证需要10年,指纹信息的应用要真正在全国普及是否存在困难?需要多长时间?
王教授:现在谈全面提取指纹的社会投入会不会太大、查验指纹会不会很麻烦等问题,都是杞人忧天。其实提取指纹并不复杂,比照相还简单,而且公安机关等部门一直就有查验指纹的技术和方式,只是增加了一些工作量而已。在我看来,如果能在半年之内将全国人民的指纹都提取出来,那是最好的事情,但也不能给公众的生产生活带来太大影响。所以在修法时规定,已经领取二代身份证的,在新的申领过程中自行解决。一代证在2013年1月1日之后废止,在换领二代证时再解决,这样一大半人在两三年之内就能完成指纹信息的登记。
记者:修改后的居民身份证法还提出,要完善人民警察依法查验居民身份证的规定。增加了一条可以进行查询的情况:“在火车站、长途汽车站、港口、码头、机场或者在重大活动期间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场所,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。”您怎么看这一增加的条款?查验制度应该如何完善?
王教授:增加这一条,并没有抓住我们现有查验制度的关键问题。我们现在对于身份证的使用只有两种定义,一种是个人的主动使用,一种是警方的查验。但事实上,我们在日常生活中遇到更多的情况都不属于这二者。在这中间,我们应该再增加一个“核查”的概念,并进行规范。
我们需要区分开“核查”和“查验”。核查是指任何人之间需要核对他人身份时对身份证进行查看,包括在金融、电信等机构的操作。而公安机关查验身份证是法律行为,它是命令公民出示证件证明自己的身份,检查证件是否合法有效,这才叫查验。查验身份证应该是专业人员才有权判定的。
现在,社会上大部分使用身份证的情况都属于核查,包括公安机关的一些工作,也属于核查而非查验。但是我们的法律没有对核查进行定义,因此在这方面的使用中就缺乏规范,这也是公民身份信息泄露的一大问题。
正常的核查应该怎么办?你给我证件看,我拿证件核对,发现是精确的、唯一的,这时候我把号码记下来,让你签上字,把证件还给你,只留下号码和姓名,这些信息泄露的可能性和作用都不大。而在没有规范的情况下,所有单位都要求你复印身份证,这样一来,信息泄露的可能性就大了。这一次修法没有在这个管理环节上加以规范,是一个遗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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